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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亿利达染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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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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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办环评审批手续;2、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在该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3、处以罚款陆万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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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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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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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仁泰纺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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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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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2、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在该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设施未经过环保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3、处以罚款叁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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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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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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