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移送书
案 由
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企业名称或其他经营者
潍坊迪奥食品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70725MA3CCQ798Q
地 址
昌乐县营丘镇卓家铺村98号3幢
邮政编码
262418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王君伟
有效证件及号码
身份证370704197810171012
联系电话
18765113555
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金春霞
身份证372501197712172021
13561260883
调查人员
盖希胜、李荣春、翟萌
承办部门
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
简要案情
2017年6月14日,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会同昌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潍坊迪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排入荆朱路南侧雨水管网,向东排入崔家庄小学东约50米沟内,进入该公司私自铺设的PVC管道(卓家铺村书记刘玉庆于2017年6月8日组织人员铺设),然后排入卓家铺村村南麻钢砂大坑内。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相关的规定。
移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移送建议
建议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经办人(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