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反映寿光市兴海化工有限公司2,4-二硝基苯胺车间大气污染严重,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和无环评手续等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寿光市环保局对寿光市兴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经查,该公司共有8000t/ a2,4-二硝基-6-溴苯胺和3000t/a2,4-二硝基-6-氯苯胺两个项目,二硝基苯胺为这两个项目的中间工序产物,并非单独生产项目。该两个项目属于违规项目,寿光市环保局于2012年以寿环罚字[2012]071号对搞公司进行行政处罚,2017年1月6日由寿光市环保局以寿环评函[2017]010号进行环保备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8000t/ a2,4-二硝基-6-溴苯胺项目正常生产,3000t/a2,4-二硝基-6-氯苯胺项目于2017年7月15日因市场问题停产。该公司厂区东南角排水井为大地盐化集团卤水井,现场检测PH值为6-7左右,现场未发现有渗井、渗坑、地下注水等排污行为。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多级催化氧化+絮凝沉淀+氨氮处理+盐蒸发浓缩工艺处理并经过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监测达标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寿光市华源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8000t/ a2,4-二硝基-6-溴苯胺项目氨氮吹脱设备一条管道破损,氨气吸附不完全,造成周边及厂界氨气异味明显;二是在该公司厂区北侧投资约120万元违规新建一生产仓库。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寿光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对该公司两个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寿环罚字〔2017〕203号、寿环罚字〔2017〕188号),并分别处以罚款贰万元和贰万壹仟贰佰元,责令该公司进行停产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我局工作人员将查处情况电话向信访人进行回复,对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