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映我市3家企业非法排放污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对反映的潍坊恒德纸业有限公司、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潍坊增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潍坊恒德纸业有限公司现有2600型和2850型纸机,均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主要产品为瓦楞纸。该公司为了解决生产废水排放问题,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在原有设备基础上改建废水再提高回用工程项目,实现生产工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于2012年8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排放废水现象。该公司南厂界外紧邻瀑沙河,由于上游无客水、雨水较少,已断流,河道内存有少量废水。对此,寒亭区环保局已致函朱里街办,由朱里街办负责进行河道清理整治工作。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现有燃煤发电机组4台,装机总容量200万千瓦,分别于2015年底、2016年6月完成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废气治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稳定达标。该公司废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建设两套污水处理设施,分别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二是发电机组循环水,由于大量使用高新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中水作为机组循环水补水,无法实现全部再利用,部分循环水经厂北管道外排,途经官路村—南赵村,最终排入浞河,经取样监测,污染物COD浓度48mg/L,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该公司外排水设有南、北两个排放口,2015年5月,对南排放口设置闸板,不再排放废水,现场检查时无废水排放。记者反映的于家官庄位于该公司西南方向,南排水口下游,现场检查时,照片中拍摄的排水沟渠内无废水排放。
潍坊增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铸造企业,铸造、钢丸生产线改造项目于2013年6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该公司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厂北墙外一储水池内,通过渠道排入厂西约100米的白杨河内,水量较小,经取样监测,COD浓度123mg/L, 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溶解性总固体(TDS)浓度1020mg/L,该项目国家及地方未规定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白杨河309国道处河道内因下游拦河坝拦截,存有部分雨水,沿河岸设置了围网,但仍有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至河道两岸,河水存留时间较长,水质发生变化,经取样监测,COD浓度42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40 mg/L的标准限值;溶解性总固体(TDS)浓度103mg/L,未规定标准限值。鉴于上述情况,责成潍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对潍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函,要求对白杨河河道进行清理整治,杜绝出现垃圾倾倒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