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设立登记信息公开事项
单位名称:潍坊市机动车排污监控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福军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管理和核发;负责机动车异地检测委托手续办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负责处理有关机动车污染的信访投诉;负责其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住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7号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4.3913万元
举办单位:潍坊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