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6-8097029、8095915
电子信箱:jianduke@126.com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西区 潍坊市环保局生态环评科,邮编:261041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所在地
|
监测(调查)单位
|
1
|
发电机产品生产项目
|
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
|
高密
|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2
|
潍坊港中港区西作业区24#、25#液化品泊位
|
潍坊森达美液化品码头有限公司
|
滨海
|
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