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6-8097029、8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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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西区 潍坊市环保局生态环评科,邮编:261041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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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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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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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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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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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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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港中港区3.5万吨级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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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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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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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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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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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质量升级项目二期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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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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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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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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